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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基本信息收集、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的规定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10-11 [来源]: [浏览次数]:

一、为了加强实验室工作基本信息的收集和整理,规范统计行为,科学地、规范地搞好实验室工作的档案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实验室工作是学校建设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验室在建设、发展和运行过程中形成各种基本信息、资料、文档是反映学校基本状况的重要资料,是学校机关统计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验室重大建设项目决策以及教育经费投入的重要依据。实验室工作的档案要及时立卷归档,妥善保存。

、各基层实验室是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的基层单位。实验室充分地保存本实验室的基本信息资料,保管数据和所需的资料。要求做到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四、实验室工作基本信息收集的内容:

1、有关实验室工作的规章制度、文件:包括学校转发实验室的上级有关实验室工作的法规文件学校制定的有关实验室工作的管理规章制度学校下发的有关文件等等。

2、实验室工作任务的有关法定依据:与实验教学工作相关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实验项目建设、实验仪器设备的更新、改造、淘汰的确认资料;实验课表等;实验室承担的科学研究、应用开发的课题实施依据及实施计划。

3、实验室自身建设管理的信息:实验室工作记录;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帐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登记本;物资借用登记本;仪器设备维修记录本;设备器材报损、报失、报废申报及审批记录等;实验室房屋及环境条件的变更、改造、维修记录。

、实验室工作档案包括:实验室工作国家法规、制度、文件;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章制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资料;实验教学管理资料;实验仪器设备管理资料。

、实验室档案的管理

1、实验室档案管理工作是实验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内容,有关的实验室工作人员、教师和管理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和事项记录,并提供给档案管理人员。

2、实验室对工作档案的内容进行编目整理、归档保存。如需借阅应办理手续,并及时归还。关于设备档案的归档要求和管理使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